莆田海峽職校年度考核方案
【發布日期:2019-11-24】 【來源:】 【閱讀:次】
一、思想政治表現
按下列標準定性為優秀、良好、差三個等級,分別給予4分、3分、0分。
“優秀”: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地學習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出色完成本職工作,并有良好的團結協作精神;
3、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和學校的規章制度,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并受到校級以上表彰或獎勵。
“良好”: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服從工作需要,能履行教師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師德良好,品行端正,在教書育人方面表現較好。
“差”:
1、有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言行的;
2、有存在道德品質敗壞或作風不正派,嚴重妨礙安定團結的行為,且影響惡劣的;
3、不承擔組織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調動,以及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5、工作中有嚴重失職或有重大責任事故,造成嚴重損失的。
6、參與封建迷信、賭博或其他違法、違紀行為。
說明:
⑴必須分別具備優秀、良好各個條件,才能評分為“優秀”、“良好”。其中“優秀”等級,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⑵凡是涉及“差”條件中的一條就可定為“差”。評定為“差”等級當年度不予晉升專業技術職務。
⑶思想政治表現評優必須是受到校級以上表彰或獎勵的,但同時須具備政治學習、升旗、教研活動,上課及其他全校性集合、文體活動等全部出滿勤的條件,女教師還須具備準時參加所有例行婦檢的條件。
二、出勤情況
1、滿勤:10分
2、病假:
(不含住院治療)年累計5天之內,個人出具病歷并經學校批準的,不扣分;超過5天的,根據公式(應扣出勤考核分=0.5分÷周節數×請假節數)扣分;病假年累計達一個月扣3分;年累計達二個月扣6分;年累計達三個月出勤欄不得分。累計病假達半年(含半年)以上,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但可按本標準根據實際工作時間及完成任務情況參加年度考核量分;屬職稱參評對象,該年度不予職務晉升,且其晉升高一級職務所要求的低一級任職年限應相應增加一年。
3、事假:
(除法定假期外)根據請假節數按公式(應扣出勤考核分=2分÷周節數×請假節數)扣分,封頂10分。事假年累計超過45天,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級。屬職稱參評對象,該年度不予職務晉升。
4、曠課:
每曠課一節扣1分;曠課年累計達10節者,除出勤欄不得分外,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級;且連續二年內取消職務晉升資格。
5、全體教職員工應自覺參加升旗、政治學習、黨員會議、黨員活動、教代會、班主任例會等集體活動,凡是請假、遲到或早退的每次以0.1分累計扣分;缺席的每次以0.2分累計扣分,扣完為止。
6.指紋簽到:統一采用人臉識別考勤(與區教育局聯網)。每人每午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簽到1次,簽退1次。對于不按規定時間、規定次數內簽到的,按缺簽處理,每次扣0.1分。
三、教學常規
(一)教學工作量
(1)學科滿工作量:
①參加全省統考的學科:10節/周;K=1。
包括參加福建省學業水平測試、高職班、大專班統考的學科。
②不參加統考的專業課:11節/周,K=10/11;歷史、物理、化學:12節/周;
③體育、音樂、美術(非專業課)、漢字錄入、書法等:14節/周;K=5/7。
(2)教學標準節:
以職專部參加學業水平測試、高職招考、大專班統考的學科,10節/周的滿工作量作為基本教學標準節,作為參照對象,K=1。其他不同學科的滿工作量所需節數與之相較,得出一個學科校正系數K,所教學科的總節數*K=實際的教學標準節數。不同學科K值如上所示。
跨進度或跨學科教學的教師課時量按1.1計算課時(需提供2個及以上的教案及作業)。
教師因公事或病、事假需教務處安排代課的,原則上安排本班科任教師代課,代課教師應無條件接受,承擔代課任務的教師每節加0.05分(代晚督修每晚加0.1分),封頂3分。教師因故請假,三日內的假期需教務處安排代課的將予以每節0.05分的扣分。
常規晚督修每節按0.5節計,高職招考畢業班每節×1.5計算課時量(只限參加高考的學科)(以全年40周折算周課時,下同);
雙休日、節假日培優課每節按同學科正常課1節計;
各學科第二課堂或興趣小組活動每次按同學科正常課1節計(說明:學科第二課堂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課應在期初向教務處報送訓練或活動計劃、方案及參加對象、時間和地點的安排,由學校認定并納入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范圍,活動人數原則上不少于10人,活動次數每周不少于1次);
課間操體育教師下操場監督、評比,每次按0.3節計算(以學??记跒闇剩?/div>
體育訓練活動每次不少于1小時,教練員按體育正常課1.5節(以全年40周算)
副校級領導兼課每周不少于同學科教師周課時的三分之一;中層行政領導兼課每周不少于同學科教師周課時的二分之一。
各處室干事、實訓室管理員工作量單獨核定。以任職前學校部門經公示并協商好的節數來定。不能正常履職或履職表現不佳的,適當扣減工作量。
法定假期(如產假等)內工作量按同學科滿工作量計算,假期結束后以實際工作量計;
各科達課時量要求的得8分。實際教學工作量每周每增加1課時,以0.5分累加不封頂;每周每減少1課時,以0.5分累減。
近三年內工作量連續不足者,非職務晉升對象,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級。
(二)教學常規量
1、編寫教案、批改作業及試卷:以教研組為單位,每學期組織2次全面性的各學科編寫教案、批改作業及試卷等情況的檢查,并安排數次不定期的教學常規抽檢。
(1)編寫教案:基本分為2分(每次0.5分)。在檢查中(含全面性檢查與抽查兩方面)被評為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評為優秀教案的每次加0.25分。
(2)批改作業:基本分為2分(每次0.5分)。在檢查中(含全面性檢查與抽查兩方面)被評為不合格的每次扣0.5分,評為優秀作業的每次加0.25分。
(3)批改試卷:基本分為2分(每次0.5分)??荚噷W科每學期組織期中、期末統考,備查材料為試卷與成績冊;考查學科每學期進行期中、期末單元考查,備查材料為成績冊與試卷(或作品)。教師在教研處、教務處規定時間內能提供指定備查材料,經檢查合格的,給予得分。
2、授課:
(1)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根據教師一學年授課情況,綜合評定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分別給予4分、3分、2分、1分,被校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25分,一學期累計3次的當年度不得評先評優,被區級通報批評的每次扣1分且當年度不得評先評優(主要參照早晚督修、上課出勤和督查情況)。
(2)建立學生評價教師體系。經過學生評議和學校調查,測評出不同等級A(優)、B(合格)、C(不合格),優秀的或較差的分別酌情加減分。學生測評滿意度:B等級及以上達90%以上者加1分,B等級及以上達75%-89%者加0.5分,B等級及以上在60%以下者扣2分。
3、聽課活動
分為兩個學期,每學期得分各1分。每一學期內,每位教師聽課節數達20節(其中校級公開課節數至少達10節,該學期另有規定的除外),學期結束前把聽課記錄本交教研處核實(聽課記錄的內容要求按照教務處相關規定執行),聽課記錄符合規定要求的,得1分,未按規定要求,每節按0.1分累減,直至零分。教研處將根據教師預約聽課簽到表簽名、教研組聽課簽到簿與教師聽課記錄本中行政人員、組長簽名確認筆跡來認定教師聽課節數。
教師外出聽省、市、區組織的公開課,在向教研處提交該校出具的聽課證明、個人聽課記錄(復印件)后,每節加0.1分,封頂1分。
4、家庭訪問、輔導學困生(2分):
家訪、輔導學困生,兩個項目有計劃、總結得1分(缺一項不得分),實施情況經學校評定“好”、“中”、“差”三個等級,分別給予1分,0.5分,0分。
5、第二課堂活動:
學校要求每位教師正常開展第二課堂活動。每學年初教師必須向學校提交開展第二課堂活動計劃,并納入學校日常行政督察管理范疇,每學年結束時,必須提交第二課堂活動記錄材料和總結。學校根據每位教師開展活動過程及其質量進行跟蹤和綜合評估,評定“好”、“中”、“差”三個等級,分別給予2分、1分、0分進行得分。計劃、記錄材料、總結每缺一項減1分。一學年中階段性抽查活動材料,未能提供的,每次扣0.5分。
6、教學計劃、教學總結,考試(考查)質量分析、教學反思:
每位教師每學年應按規范要求制定學科教學計劃,期中、期末考試(考查)要寫好質量分析、教學反思,學期末應寫好教學總結。經教研處審核合格后,給予加分。
教學計劃進度(1分):上、下學期教學計劃表、教學進度表均各1份,每缺一項扣0.5分。
教學總結(1分):上、下學期各一份,每缺少一項扣0.5分。
考試(考查)質量分析(1分):上、下學期期中、期末各1份(每學年4份),每缺少一項扣0.5分。
教學反思(1分):上、下學期期中、期末各1份(每學期4份),每缺少一項扣0.5分。
四、教學科研
1、觀摩教學
當年度獲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組織的或經逐級教育機構推薦參加的各級觀摩(研究課、公開課、示范課)教學獎,按下列等級,同一課題的選最高項得分,不同課題的可累計得分。學年封頂3分。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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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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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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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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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片
|
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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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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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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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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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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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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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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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根據省教學常規管理要求,每學年每位教師必須開至少1節公開課。
(2)開校級以上觀摩課須有相應級別教育機構批文及學校認定。
(3)校級觀摩課應在學期初由教研組長報經教研處同意備案(體現在學期教研組活動計劃表中)。未經上報則不得分。
(4)協助執教者備課的指導教師(限1人,并在開課前報經教研處認定并公示方可),得獲獎者總分的1/3,限市學科組及以上等級。
(5)開課教師應向教研處及時提交課件、教學設計等材料,教研處認定方可。
2、優質課評選、教師技能比賽
當年度獲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優質課(或說課、片斷教學等比賽)評選,或職業技能大賽(教師組)獎勵,提供相關獎狀或證件,按下列等級相應得分(教學案例、教學設計[含課件]、課堂實錄等專項比賽參照標準降一等得分)。同一課題的選最高項得分,不同課題的可累計得分。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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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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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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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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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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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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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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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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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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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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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
|
3
|
2.5
|
2
|
1
|
區級
|
2
|
1.5
|
1
|
0.5
|
教研片
|
1.5
|
1
|
0.8
|
|
校級
|
1
|
0.8
|
0.5
|
|
說明:
(1)協助執教者備課(指參加優質課評選)的指導教師(限1人,并在開課前報經教研處認定并公示方可),得獲獎者總分的1/3,限市學科組及以上等級。
(2)教師個人經學校同意而參加的基本素質方面比賽,獲市級三等獎及以上的得1分,區級獲獎的得0.5分。
3、課題研究
當年度參加各級立項的課題實驗,按下列要求及其成果(含階段性報告、經驗總結、論文等)相應予以得分: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實驗的,須報經區中學教研室認定備案;校級的須報經教研處審核
級別
|
國家級
|
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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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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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
|
校級
|
階段性成果
|
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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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0.5
|
終結性成果
|
4
|
3
|
2
|
1.5
|
1
|
①以上得分均以相應級別發放的鑒定(認定)證書或出具的證明、階段性成果或終結性成果證書或總結、以及各不相同的成員個人體會為據。
②每個課題的負責人按上表得分,核心成員(除負責人外排名第1、第2位的為核心成員)按1/2得分,除負責人外排名第3、4、5位的成員按1/3得分,其它成員不得分”(成員必須是證書上有列出的)。
③本項封頂4分。
4、教師專業發展
能制定自我專業發展目標和計劃,并做好階段性匯報(反思、改進和提高)工作的教師加1分;未能完成的教師不得分。
5、教研活動
教師應按規定參加諸如校際教研、教研組教研、集體備課等日常教研活動,每位教師基本分為1分。教研活動每缺一次扣0.1分。
教研組長能履行職責,材料齊全、完成學校下達任務的,加2分。教研副組長能積極協助組長開展工作、履行職責的,加1.5分。
備課組長能履行職責,材料齊全、完成學校下達任務的,加1分。
開展教研教改創優爭先活動。每年開展教研組綜合評比,將教研組評出先進、良好、合格三個級別,各級別教研組的教師相應加分1.5分、1分、0.5分。
擔任省級、市級學科(專業)指導組組長(或副組長)、成員,參加各級教研教改活動,履職考核合格的,省級加2分、1分,市級加1分、0.5分。
注:以上校、市、省各級教研(專業)組組長、副組長或成員的職務,取其中最高項得分,其它不同級別按1/2標準累加。
市級教學名師和學科帶頭人、區級骨干教師在各級教研教改中能起模范引領作用,履職考核合格(市、區級職能部門考核或學校組織的履職考核)的,加1分(市級)、0.5分(區級)。
6、論文(限指教育系統評選匯編或發表)
等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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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說 明
|
CN級
(不含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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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①以上各級匯編的論文,匯編前必須報經學校認可(否則不得分)。同一文章選最高項得分,不同文章可累計得分,封頂4分(其中CN封頂4分,省級論文匯編封頂3分,市、區級匯編封頂2分,校級匯編封頂0.5分)。
②省級論文獲一等獎3分,二等獎2.5分,三等獎2分。
③非正式雜志出版社的論文(如非教育類CN報紙論文、非正式刊物論文、ISBN論文),均按市、區級論文匯編得1分。
④屬多人合作的,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數均分。
⑤得分截止時間均以當年度入選通知單確定的發表時間或匯編本落款時間為準。每學年度起止時間統一定為7月起至次年的6月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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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論文
獲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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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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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匯編、教育類CN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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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市級匯編、區級匯編
|
1
|
|
校級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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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7、簡訊報道
學片每則0.2分,區級每則0.4分,封頂2分。黨報黨刊(宣傳學校)報道,市級每則0.5分,省級每則0.8分,封頂1.5分。凡在校、區《課改通訊》上發表課改心得、經驗總結等的按每篇0.5分、1分得分,封頂1分、2分。
8、校本課程教材開發
學校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校本課程教材開發。教材必須適合學校教學實際需要,體現實用性、科學性、代表性。原則上字數不少于3萬字,經學校審核,可以在本校連續使用三年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確認通過,按教育CN論文一篇給予加分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五、教學質量
以學業水平測試、高職招考、指導學生獲獎和教師技能競賽等為依據,經校教學管理部門綜合評價認定,最后確定每位教師的教學質量分(市教育局正在擬定教學質量評價體系,若成熟后符合校情,可操作性強的今后將按照市局的評價標準來執行)。
六、班主任及兼任課股
(一)班主任
當年度任班主任,起點分3分,并按下列項目加減分。
1、加分:根據班級常規檢查學年評比結果按不同層次班級比例予以加分。
(1)Ⅰ類、Ⅱ類班級學年得分必須達學年班級評比總分的90%、70%方可享受下列加分。

(2)每學年度撰寫班主任經驗總結一篇,優秀作品將匯編成冊,每篇加0.5分。
(3)連續擔任班主任,第三學年開始每年按0.5分累計加分,封頂5分(當年度為實習班主任的可算連續,但當年度不算累計加分,從07-08學年度算起)。
2、扣分:根據班級年度輟學率情況按不同層次班級比例予以加分。
凡Ⅰ類班級輟學率低于3%,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扣0.1分,Ⅱ類班級輟學率低于6%;;每增加一個百分點扣0.05分。班主任單列,該班科任教師按所任班級平均分的50%扣分。
附:輟學率的計算:
學籍在冊的學生數

3、校文明班級、校優秀班主任的評選:班級常規檢查評比結果為一等獎的班級為校文明班級(得分為該班加分與扣分的代數和),擔任該班的班主任為校優秀班主任,區級以上(含區級)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的評選原則在校文明班級中推選產生。同班科任教師按所任班級平均分的50%得分。
附:屬于下列情況的取消文明班級、優秀班主任評比資格的:
(1)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2)輟學率居同一層次班級最多的;
(3)重大刑事案件;
4、所任班級獲先進班級、文明班級稱號的:
(1)校級文明班級、先進班級得1分(每學年評選一次,且評選的班級數控制在本單位總班級數的20%以內);
(2)區級、市級文明班級、先進班級得2分;省級文明班級、先進班級得3分;
(3)區級、區級以上“紅旗團支部”,按同等教育部門表彰降一級得分;
(4)凡學校組織開展主題班會公開課按校級觀摩課標準一等獎0.5分,二等獎0.4分,三等獎0.2分,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各等次分別占參評班級總數的15%、25%、60%)。
(二)兼任課股
1、黨小組長、工會出納、工會會計、經審主任、女工主任、履行職責的當年度得1分;學校會計、出納、工資經辦員按班主任起點分得分。
2、保衛、生管人員履行職責的,當年度得班主任平均分(不含班主任年限分)。
七、其他成果
(一)指導學生獲獎
指導教師在競賽前先確定并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再上報。
1、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由各類學會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核準舉辦的除體育、音樂、美術以外的各學科,以獲獎人次及等獎(不含團體),同一項目的選最高項累計得分;不同項目的,可累計得分。其中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發文的,由下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業務部門組織考試、評卷的,按下級部門相應得分。
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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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獎
|
二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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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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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獎
(或優勝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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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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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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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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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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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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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及以下封頂5分;
市級鼓勵獎或優勝獎僅限于與學校團體得分或排名有關的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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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
|
6
|
5.5
|
5
|
4.5
|
|
省級
|
3
|
2.5
|
2
|
1.5
|
|
市級
|
2
|
1.5
|
1
|
0.5
|
|
區級
|
1.5
|
1.2
|
0.5
|
|
|
教研片
|
1
|
0.5
|
0.1
|
|
本項封頂2分
|
校級
|
0.5
|
0.3
|
0.1
|
|
本項封頂1分
|
2、由區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或核準舉辦的音樂、體育(限指中學生運動會)、美術學科競賽,以獲獎人次及等級(或名次)按下列標準選最高項累計得分。
級別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備 注
|
國家級
|
5
|
4
|
3
|
1、不設等獎的,按第一名為一等獎,第二、三名為二等獎,第四、五、六等有得分的名次以三等獎計分。
2、市級(含)以下封頂5分。
|
省級
|
3
|
2.5
|
2
|
|
市級
|
2
|
1.5
|
1
|
|
區級
|
1.5
|
1
|
0.5
|
(二)個人表彰
等 級
|
分值
|
備 注
|
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
|
4
|
1、每學年評選一次,評選人數控制在教師總數的10%以內;
2、各類表彰限指教育、教學綜合性表彰,如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等, 且每學年只選一項得分, 不累計。
3、非上述部門表彰的降一級處理得分。
|
省教育廳、市委、市政府
|
3
|
|
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
|
2
|
|
區教育局
|
1.5
|
|
鄉鎮黨委、政府(限指教師節)及校級
|
0.5
|
(三)招生業績
教師每介紹一位同學來校就讀職業(以注冊為準,不含短期培訓),給予0.5分累加,封頂5分。非教學人員每介紹一位同學來校就讀職業,在評價方案“德、勤、能、績”的“績”欄中給予2分累加。
招生計入得分時間規定為:以注冊時間為準,在當年度考核前的,計入當年度得分,否則,計入下一年度得分。
(四)學校建設
1、行政領導經主管部門考核、完成本職工作,當年度:
正校級得12分(基本分為10分,2分為機動分),副校級(含工會主席)得10分(基本分為8分,機動分為2分),五處一室、共青團正職得8分(基本分為6分,機動分為2分),五處一室、工會、共青團副職得7分(基本分為5分,機動分為2分)。
2、任職期間獲示范校、文明校、創建達標校及校集體受到表彰等,按國家級6分、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鎮級0.5分標準得分(同系列選取最高項,不同系列累計得分,校級按上述標準得分,其它行政人員按校級三分之二得分,教師按校級五分之一得分)。
3、退居二線的中層以上領導完成本職工作的,當年度的政治思想表現定為合格等級,并享受學校建設第一點的基本分。
4、外地支教獎勵:積極響應上級的支教精神,主動愿意前往新疆、西藏、寧夏等外地進行對口幫扶支教的,當年度的政治思想、出勤、教學常規、教學質量欄目取本校教師所得的最高分進行得分作為獎勵。班主任按最高得分但不含年限分。
職稱評定附加分(本項目不計入總分,僅在職稱評定時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比較時才單列計分)
1、學歷基本分
①研究生7分;②本科畢業6分;③大專畢業5分;④“專業合格”及“免試”3分。
2、教齡基本分
教齡(不含工齡),每年0.5分累計,不封頂。
3、任職年限分
晉升中級、高級職務時所要求的低一級任職年限期滿后,每年以1分累計,(如晉升高級講師,其講師任期第六年起每年1分累計;晉升講師,其助教任期五年起,每年1分累計)不封頂。